深圳市科技独角兽企业发现及遴选指标紧扣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发展方向,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创新型科技企业纳入科技独角兽企业培育库,构建“潜在科技独角兽—高质量科技独角兽”的培育梯队,建立包含企业生产经营、技术研发、人才引进、融资估值等信息的数据库,并结合企业全生命周期成长需要,对入库企业分类分阶段给予培育服务和政策支持。深科信整理如下:
一、重点支持产业领域围绕深圳市“20+8”产业集群
深圳市科技独角兽企业发现及遴选标准聚焦以下7类科技细分行业,兼顾其他符合其他符合产业集群发展导向的科技细分领域,具体划分为核心技术与应用两大类:
一是核心技术或基础技术支撑类:
1、半导体、物联网、核心部件、基础材料、高端仪器和工业软件、通信基础技术、新能源技术、生命科学技术等;
2、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混合现实,元宇宙,SaaS工具或行业应用软件;
二是应用类:
3、 生物医药、大健康和医疗器械;
4、 智能C端、智能网联汽车;
5、 智能装备和智能制造
6、 新能源、环保和新材料;
7、金融科技和互联网平台科技。
二、深圳市科技独角兽企业发现及遴选标准
(一)潜在科技独角兽企业入库条件
1、企业总部、子公司或主要分支机构所在地在深圳;
2、最近一轮融资估值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非上市公司;
3、企业所处行业和细分领域产品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4、企业拥有较完善的核心团队、管理架构和人才发展战略;
5、拥有较完整的供应链、市场和渠道布局,产品已推向市场,形成可行的商业闭环,在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而且拥有较完善的产品线布局和规划;
6、企业建立了技术壁垒,形成正向研发机制、大比例的累计研发投入和中长期的核心技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高质量发明专利持有量合计5项以上,需属于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鼓励和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
7、企业成立年限10年以内。
(二)高质量科技独角兽企业评价标准
1、企业总部、子公司或主要分支机构所在地在深圳;其中子公司或主要分支机构在深圳的,来自相关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入占比不低于50%;
2、最近一轮融资估值超过70亿人民币的非上市公司;
3、企业所处行业和细分领域产品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4、企业拥有完善的核心团队、管理架构和人才发展战略;
5、企业是国内外该细分领域的领军企业,拥有显著的品牌影响力,完善的产品线布局和规划。如果拥有销售,则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主要产品的销量在细分领域达到全球前十或国内前三;
(2)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3)最近一年营收不低于3亿元
6、企业建立了技术壁垒,形成正向研发机制、大比例的累计研发投入和中长期的核心技术。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壁垒体现,满足下列其中一条条件:
(1)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或企业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2)如果拥有销售,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或最近三年的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3)高质量发明专利持有量合计 15 项以上,需属于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鼓励和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
7、企业成立年限10年以内。
三、深圳市科技独角兽企业出库标准
为了实现对深圳市科技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动态管理,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入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请其出库:
1、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并在一年内未能消除的;2、企业向评委会提供的经营信息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3、企业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存在严重不合规情况的;4、企业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或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5、在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境内交易所指沪深交易所、北交所),或被境内外上市公司并购的。
6、相关核心指标不符合本指标体系的,经评委会审议建议出库的。
7、入库企业成立年限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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