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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泰科: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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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申报 2023-10-31 16:47 抢发第一评

  随着中国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开放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选择在北京设立研发中心,同时这些研发中心也已经成为了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根据《北京市关于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和发展的规定》,将外资研发中心界定为:全部或者部分由主要业务在国外的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业务范围中包括开展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的机构。看似很好理解,那么如何才能认定成为外资研发中心呢?接下来,华夏泰科将给大家做深入的解读。

  一、外资研发中心的认定条件

  (一)研发创新中心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从研发项目本身看:

  1.有明确的研究开发领域、研发计划和具体的研发项目,

  2.有固定的科研场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科研条件,

  3.正在开展的研发活动;

  从研发所涉及的区域看:

  有经母公司授权承担全球研发项目或在京、在华、在亚洲等区域的研发项目。

  华夏泰科提示:研发创新中心与市商务局认定的外资研发总部可按相关规定实现互通互认。

  (二)开放创新平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预期成果;

  2.有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研发场所;

  3.签约入驻的研发创新项目不低于10个;

  4.有协同创新必需的设施设备和国际专家指导,具备国际化的技术、人才等资源。

  二、认定外资研发中心的政策扶持

  (一)外籍人才引进政策

  1.外资研发中心聘请的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可享受申请办理在华永久居留便利。

  2.优化外籍人才传染病监测体检服务,在有紧急需求的情况下可提供免费加急服务和健康证明自愿快递服务。

  3.为外资研发中心聘用的外籍人才在中日友好医院、广安门医院、朝阳医院提供预约挂号、体检、购药等服务。

  (三)外资研发中心发展

  1.鼓励企业类外资研发中心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按照有关政策享受相应税收优惠。

  2.支持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内注册的外资研发中心,按照相关规定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3.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充分利用本市各类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享受相关研发实验服务

  随着中国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开放程度的提高,外资企业将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中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中来。同时,北京市也将继续加强与外资企业的合作,推动外资研发中心的发展和创新,为北京市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外资研发中心的政策扶持力度之大便利企业的更高质量的发展,有计划认定的企业可以联系华夏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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