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市场创业创新活力提升,鼓励和促进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在宁波落地,宁波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日前同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宁波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安排了不少于2亿元资金用于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奖励。
《实施办法》奖励对象包括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以及其他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其中,对参加国家部(委)组织的创业创新赛事入围总决赛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2人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奖励;对总决赛中获奖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2人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奖励;对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创业创新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3人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奖励。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谷霞表示,当前宁波市创业扶持政策主要面向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科技人员、大学生等,对普通创业者的扶持力度相对不足。《实施办法》立足帮助有创业梦想的人实现创业梦,只要创业项目具有一定创新性均予以奖励扶持,可有效激发普通创业者创业热情。同时,《实施办法》充分考虑初创企业需求,对创业项目的扶持阶段从快速成长或成熟阶段前置至初创阶段,对实际经营且带动就业满三个月并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创业项目即给予奖励扶持,政策效应从“锦上添花”转变为“雪中送炭”。
此外,为进一步支撑“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符合“3511”产业体系和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聚焦的九大产业等创业创新项目,落户宁波且带动就业达3人、5人、7人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15万、20万元资金奖励。
据悉,宁波市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两家及以上第三方管理机构负责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引进落地的日常管理与运作。
“《实施办法》扩大奖励扶持覆盖范围,面向全国各类大赛获奖项目、高层次人才项目及其他创业创新项目,广撒网、严甄选,预计可吸引约1000个优秀项目落户宁波。”谷霞说。
近年来,宁波不断加强统筹协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培育经济增长新引擎、转型升级新动能。
2016年5月,宁波市入选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去年12月,宁波市出台《关于宁波市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市场创业活力倍增工程,主要措施包括吸引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培育创业创新新四军等。(记者 陆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