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2018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支持资金开始申报,获得2016、2017年度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的机构,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等次的都可以申报,符合条件的基地最高补助200万元。
资金支持项目分为改善基地能力建设项目和基地业务补助项目两类。对基地进行更新改造、购置服务设备和设施的项目,按照不超过2017年度项目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新征用土地费用不得纳入项目申报范围。基地为小微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综合考虑实际服务企业数量、收费标准、客户总体满意度等因素,按照不超过2017年度实际运营成本的40%予以补助,单个基地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今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将不再重复支持。(李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