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喀则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暂行)》正式印发实施。
根据该实施细则规定,市级担保基金额度为2亿元,市政府先行从日喀则市珠峰政府投资基金中安排4000万元作为担保基金,可以放大五倍的银行贷款,后续补充额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县(区)根据自身财政收入情况,自筹资金形成不少于100万元的担保基金。
小微企业最高可获得贷款200万元,可自行选择贴息或担保中的一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个人最高可获得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货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合伙创业或组织团队创业的,贷款额度可累加,最高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贷款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且享受全额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