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小微企业发展迅速,成为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但长期以来,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一直困扰着小微企业的成长。为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形成“小巨人企业百木成林、小微企业漫山遍野”的发展局面,近日我省出台《关于促进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金融服务一系列政策将着力破解制约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担保、抵押、信用等难题。
政银担合作共助小微企业
《实施意见》指出,将省内优质融资担保机构纳入融资再担保体系,统一对接银行机构,由省级再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地方政府探索合理的政、银、担合作与风险分担模式,形成政、银、担优势互补、权责统一、风险共担、共助小微企业的工作机制。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市县延伸,3年内建成覆盖省、市、县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农业企业融资发展予以支持。弱化对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的盈利考核,合理降低担保费率,减少不必要的反担保要求。对于长期未开展业务、资金闲置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实行市场退出。
增加抵质押业务品种
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抵质押业务创新,在传统不动产抵质押品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股权、收益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质押融资模式,引入出口退税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债券质押等质权融资模式,并合理提高抵质押率。推动小微企业登陆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转让融资,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平台系统对接,助力其上下游小微企业提高申贷成功率和融资效率。鼓励政府采购部门加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扩大信贷风险补偿金规模
将山西省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由1000万元扩大至2000万元。各市相应建立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级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并根据信贷投放规模逐步扩大风险补偿金规模。各金融机构将采用市场化手段,多渠道、批量化处置小微企业不良资产,为新增贷款腾出空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将严格把控业务方向,坚持不良资产处置主业地位不偏离,着重研究和分析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处置需求,强化处置力度。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驻晋机构要加强与各银行的对接,加大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