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为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进一步加强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过程跟踪服务,近日,省经信委发布《关于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培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符合入库条件的中小企业可向经信部门申报入库。
记者了解到,纳入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并进行动态培育管理是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基本条件之一。据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条件包括三方面,一是在我省登记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工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二是生产经营证照齐全,依法纳税、环保达标、安全生产合规、产品质量合格;三是具备“专精特新”其中一项特征,经过培育有潜力发展成为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据悉,“专精特新”的特征包括:专业化,如专注核心业务,具有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精细化,如具备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特色化,如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研制生产,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性特点,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新颖化,如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具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