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保定市人社局发布2018年度创业担保贷款新政,在扶持对象范围、额度期限、贴息标准以及贷款记录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通过信贷支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照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除贫困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2年财政全额贴息。还款方式上,按照贷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本金按期一次性还清。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扩大贷款对象范围。除原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将小微企业贷款对象范围调整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降低贷款申请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贷款记录的要求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据介绍,近年来,保定创新服务方式,贷款规模和范围逐步扩大,为创业者推动创业、鼓励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03年到今年6月底,全市累计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99亿元,有2.29万人享受到创业担保贷款的支持,为8.26万余人提供了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