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加快推进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力度,不断提升园区创新源地、产业高地建设水平,现启动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工程的申报工作。
二、项目定位
创业领军人才(领军)顶目:
申报项目已在相关技术领域实现重大突破,1-2年内能够实现产业化。申报人技术水平高,业绩特别突出。
创业领军人才(成长)顶目:
申报项目技术成熟度高、成长性好,1年内能够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关联交易和贸易性收入)且企业以后每年主营业务收入额增长率达到30%及以上或增长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且研发投入保持10%的增长。
创业领军人才(孵化)项目:
申报项目发展潜力大,已在相关技术领域实现突破且2-3年内能够实现产业化。申报人技术领先或商业模式创新度高。
创新领军人才项目:
申报人为园区重点企业引进的关技术人才,能够有效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工作业绩突出。
申报企业(团队)可根据顶目情况自行选择申报类别,具体获评类别按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三、支持领域
1、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园区新兴产业发展战略需求,重点支持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双碳等领域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2、优先支持围绕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重点领域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四、申报要求
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项目需满足条件:
1、一般应具有创业领军人才(领军、成长、孵化) 项目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企业总部设立在园区,完成实缴出资、并有1名以上非股东的社保人员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2、创业项目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申报人应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认缴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现金出资不低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认缴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
4、优先支持通过“揭榜挂帅”等形式承接园区“一区两中心”重大技术需求的人才;
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创业领军人才(成长)项目需满足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2、创业项目技术成熟度高、成长性好,1年内能够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 (不含关联交易和贸易性收入)且企业以后每年主营业务收入额增长率达到30%及以上或增长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且研发投入保持10%的增长;
3、申报人应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认缴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认缴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
4、申报企业应于2021年1月1日后在园区注册或拟注册;
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创新领军人才项目需满足条件:
1、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申报人原则上应于2023年1月1日后引进至园区工作或是即将引进到园区的人才,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3、引才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
4、申报人所在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由国内外院士、国家级专家、各级科技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2)园区内科技类上市企业(不含新三板)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3)软件与集成电路企业等:
(4)各级独角兽和准独角兽企业、各级瞪羚和瞪羚培育企业;
(5)拥有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5)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5、优先支持通过“揭榜挂帅”等形式承接园区“一区两中心”重大技术需求的人才;
6、优先支持35周岁以下的青年人才;
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青年专项以“金鸡湖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形式组织实施
五、申报受理
一、申报方式及受理时间
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24日下午17: 00
申报项目网上填报后经招商部门和科创委审核通过后方完成申报。网上申报时请仔细阅读申报通知,认真选择招商部门。同一项目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报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
申报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13652313469(微信同号)
二、其他相关事项
有异地迁入的企业申报创业领军人才 (领军、成长、孵化)项目的,企业设立时间以迁入园区的时间为准;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折算3年工作经历;
申报人股权占比是指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占比且不含技术入股: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是指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申报人现金出资是指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的货币出资,以持股公司出资的,申报人在申报企业货币出资计算: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实缴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申报人在申报企业占股计算: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认缴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认缴股权占比;兼有自然人与持股公司出资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
对于外籍人才,如果创业公司注册为内资公司,其股份可由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代持;
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申报的人才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不良记录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创业领军人才(领军、成长、孵化) 项目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企业总部设立在园区,完成实缴出资、并有1名以上非股东的社保人员;
六、扶持政策
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创业启动资金:领军项目300万元、孵化项目100万元。
创业股权投资:最高2000万元。
科贷平台三年期贷款:领军/孵化项目最高200万元、成长项目最高500万元。
贷款贴息:三年期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贷款利息50%的补贴,补贴总额领军/孵化项目不超过150万元、成长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研发场地:领军/孵化项目不超过500平方米、成长项目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启动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领军人才购房补贴:领军/成长项目150万元、符合项目100万元。
免租住房:提供项目团队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住房两套,三年内免收租金。
平台使用补贴:提供三年期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平台使用补贴。
滚动支持:最高100万元。
优先安排供地。
优先参与园区金融创新产品,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
享受子女入学、社保医保优惠、医疗保健、配偶子女随迁等人才保障政策,优先享受人才综合奖励。
享受扎根发展奖励政策。
优先推荐申报上级人才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补贴。
*创业领军人才(领军项目)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从领军项目中择优遗选重大领军项目,并在启动资金、科技贷款、贷款贴息、研发场地、购房补助等方面给予重大支持。
二、创新领军人才项目
领军人才综合补贴:最高100万元。
享受子女入学、社保医保优惠、医疗保健、配偶子女随迁等人才保障政策,优先享受人才综合奖励。
优先推荐申报上级人才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补贴。
七、申报相关
申报须填写提交《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创业类/创新类项目申报书》、《创业类/创新类领军申报承诺函》、《附件材料清单》、《项目商业计划书》等材料。
获取附件联系申报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13652313469(微信同号)
附件
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创业类项目申报书
附件2: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类项目申报书
附件3:创业类领军申报承诺函
附件4:创新类领军申报承诺函
附件5:附件材料清单
“动企邦服务”小程序
动企邦致力于为科创企业精准有效的对接地方政府、科创企业、产业合伙人、企服机构、投资机构、园区载体等企业发展过程中所必备的各项资源。
目前“动企邦服务”小程序已有几十家地方政府、上百家科创企业、几十家投资机构、10多个深圳精品园区等入驻
进入小程序查看更多赛事活动
华冠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致力于为科创企业搭建一个高效链接地方政府、资本机构、产业园区、企业研发和市场合作伙伴、高校科研机构、园区载体、企服机构的科创产业生态链。
1.创业活动:创业大赛、项目推介会、路演活动、政府考察行等双创活动。
2.三招三引:为政府提供招商引资、招企引税、招才引智等招商服务。
3.投融资: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投融资服务,搭建投资人与创业者沟通的桥梁。
4.企业服务:为企业对接优质孵化器、品牌策划、市场合伙人、市场、研发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助力企业发展。
简介:华冠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致力于为科创企业搭建一个高效链接地方政府、资本机构、产业园区、企业研发和市场合作伙伴、高校科研机构、园区载体、企服机构的科创产业生态链。
10月15日 12:00
5月30日 09:00
11月30日 12:00
11月25日 02:00
11月24日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