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16〕40号)有关规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成都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6年度创新创业载体运营绩效评价工作。
评价对象
全市市级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专业楼宇,国家级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
评价内容
对创新创业载体在人才引进、硬件建设、服务提升、产出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孵化场地建设情况、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创业导师情况、合作服务机构情况、自建或联合设立基金情况、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载体获得项目资助或荣誉情况、入驻企业(团队)情况、毕业企业情况、载体人才引进情况等内容。
时间节点
2017年6月23日前各载体须填写完成《创新创业载体运营绩效评价年报表》。
评价程序
填报年报表
1. 载体运营机构使用创新创业载体账号(账号为运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登陆科创通平台(www.cdkjfw.com),进入系统后,填报载体相关信息(例如:载体开展的创业活动、创业导师、入住企业或团队、投融资情况等)。
2. 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使用区县账号(账号为XX区科技局首字母)登陆科创通平台,负责审核载体运营机构填报的创业导师信息;科创通管理员负责审核载体运营机构在科创通平台当中填报的其他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载体运营机构方可到成都市项目申报系统(kjxm.cdst.gov.cn)中填写并提交上一年度年报表。
3. 如果该载体在成都市项目申报系统中尚未被指派过载体负责人,请使用单位账号(账号为运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登录成都市项目申报系统,为该载体指派负责人。使用指派的载体负责人账号(用户名为邮箱)登陆申报系统,在报告业务中,填报并提交2016年度年报表。
评审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提交了年报表的创新创业载体进行书面评审,评价机构将依据评价标准和评价模型,对参评载体的运营情况进行科学评价,确定参评载体的考评等级。
公示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在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官网(www.cdst.gov.cn)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
1. 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机构填报年报表等统计报送情况将作为申报已建载体补贴的重要依据和评审指标。各填报单位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准确、可靠性负全部责任,若评估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当年考评直接视为不合格,且不能申报已建载体资助。
2. 请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督促并指导各创新创业载体认真参加运营绩效考评工作。凡不填报年报表、不参加运营绩效我评价工作的创新创业载体,当年考评直接视为不合格。对连续2年运营绩效评价为不合格的,将取消其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资格。
3. 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或载体运营机构对账号或流程不清楚的,请联系张姝(65575900-893/18981767105)或杨涛涛(65575900-885/18980528558)。
参加2016年度运营绩效评价的创新创业载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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