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已经印发《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下称《措施意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四川省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政策导向,提出了5个方面28条具体举措。
不涉及国家安全领域 基本都允许外商投资!
对外资准入的再松绑是其最大的亮点
鼓励外来资金参与四川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参与推进科技创新、金融创新、开放创新,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形式参与投资金融、保险、证券、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鼓励外来投资企业投资物流、旅游、会展、电子商务、会计审计、建筑设计、知识产权、评级服务、电子信息、服务外包,以及“互联网+”医疗、康养等领域。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标准制定。
对参与政府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各种形式的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对建立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可按规定享受相关补助。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参与我省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农林和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建设运营,包括能源、交通、水利、市政公用、环境保护等。有序吸收外商投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各级国有企业参与多种形式的国际资本和技术合作。鼓励外来投资企业参与四川外债管理改革试点。
可以看到,对于不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基本上都是允许外商投资的。有专家说,这将对本地产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也是通过竞争促进国内资本产业发展的机会。
另外,《措施意见》提出,外商投资企业在川投资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按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四川部分中增加石墨的高端应用和精深加工,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及制造,环保设备制造及解决方案应用,TFT—LCD、OLED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卫生咨询、健康管理等医疗信息服务,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中心和大宗商品进出口分拨中心建设等产业。
据了解,《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于5月23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录》自1995年首次颁布以来,曾分别在1997年、2002年、2005年、2007年、2011年、2015年修订过6次。2017年修订版的主要特点是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其中的限制性措施已由2015年版的93条减少到不足70条。
对人也有更开放的态度
《措施意见》明确,来川从事投资、创新创业或商业贸易考察的外国人以及外籍高层次人才,可在抵达成都口岸后直接申请落地签证入境。重大外资项目的外方代表、外籍高层次人才以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可申请5年以内长期多次往返签证或居留许可。对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可签发3—5年有效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重视升级是对外开放的关键词。《措施意见》中提出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设立适度规模的专项资金(基金),建立完善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平台作用,采取投资入股、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研发补助、设备补贴、物流补贴、培训资助、社保补贴、租金补贴、厂房代建、贡献奖励、人才奖励等方式,对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予以支持。
对招商引资的税收优惠、降低生产要素和物流成本举措也有体现,比如将符合条件的在川投资企业纳入全省直购电、丰水期富余电等政策实施范围;创造条件推进天然气大用户、工业园区企业用气由“转供”改“直供”;对充分利用成都国际航空港、中欧班列(成都)拓展境外市场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补助。
有专家认为,对外开放的态度其实是认识的深化,招商引资的作用不是过去的弥补资金缺口,而是在拉动增长、扩大就业、推动经济结构升级、倒逼改革等方面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措施意见》中提到的几处“等同”也值得注意,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同等适用“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政策措施,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等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项目,同等纳入全省各类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基金)支持范围。有观点认为,对外资优惠政策经历了国内外企业政策并轨,再到鼓励外资的政策频出,是适应不同发展阶段和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