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环境,7月31日,人民银行决定增加支小再贷款额度500亿元,重点支持中小银行扩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发挥精准滴灌作用,引导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本次增加额度后,全国支小再贷款额度为3695亿元。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支小再贷款余额为2267亿元,同比增加1323亿元,创历史新高。
服务基层、服务实体且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借用支小再贷款后能够增加小微、民营企业信贷投放的,可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申请支小再贷款。人民银行分支行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表示,中小银行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有着天然的相容性,采取差别化的监管政策,更好地发展中小银行、增加金融供给主体,有助于填补我国大型金融机构无法或无力顾及的市场,从而优化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改善金融服务不充分、不均衡等状况,从根本上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同样认为,中小银行是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主力军之一。大力支持地方中小银行稳健发展,可以进一步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给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金融环境。
此外,记者获悉,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结构调整优化座谈会。会议要求,各类银行转变传统信贷路径依赖,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投放,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
会议强调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银行信贷结构调整优化的4个重点:一是要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有扶有控差异化信贷政策。合理安排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根据科创企业、高技术制造业轻资产特征,培养行业分析和风险评估能力,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能力。
二是要继续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注重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改善信贷资源配置、信贷风险评估、信贷政策、激励考核、金融科技手段运用和尽职免责等,着力构建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愿贷、敢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三是要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适度增长,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加强对银行理财、委托贷款等渠道流入房地产的资金管理。加强对存在高杠杆经营的大型房企的融资行为的监管和风险提示,合理管控企业有息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
四是要加大对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金融扶贫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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