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科环宇、泰坦科技之后,科创板第三家被上市委否决的企业出炉,11月14日博拉网络科创板上市被否决。博拉网络顶着“大数据”头衔却始终讲不清大数据如何在业务中具体应用。博拉网络IPO被否,也给那些生拉硬拽“科创”概念的后来者敲响了警钟。
公司的大数据技术如何应用于具体业务中,成为其被否的关键。在前期的三轮问询中,几乎每轮问询都会提到业务实质、核心技术,然而博拉网络始终答非所问,避重就轻。上市委最终认为,博拉网络业务模式和业务实质、核心技术及技术先进性以及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中的应用情况披露不充分、不准确、不一致,不符合上市规定。
事实上这不是博拉网络第一次筹划上市,早在2017年9月从新三板摘牌之后,就曾冲刺创业板上市,不过最终审核未通过。随后于今年4月申请科创板上市,直至目前再次被否。
根据招股书,博拉网络定位于“企业大数据服务提供商”,自2006年成立以来,公司为众多实体企业提供了大量的数字营销、电商、会员管理等项目服务,并通过数据采集和整合,构建了精准人群数据库,并构建了汽车、快消、3C家电、电商和零售等主要垂直行业的用户数据库。
2019年上半年,公司90%的营业收入来自于大数据应用服务,然而大数据应用服务到底是什么,公司的大数据技术如何应用于具体业务始终是个谜。
上交所在终止审核通知中,详细列示了博拉网络被否的两大原因。
其一,业务模式和业务实质披露不准确、不充分。博拉网络数字媒体投放业务分为提供广告运营服务和提供充值服务两种,这两种业务如何应用大数据,运用何种大数据,未充分披露;博拉网络2018年与上海衣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广州信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媒体平台推广合作合同》,约定向其提供腾讯朋友圈广告平台代充值服务,对充值的客户按净额法确认收入,然而实际上博拉网络对上述两家公司按照提供运营服务以全额法确认收入,与合同约定及收入确认政策不一致。
其二,核心技术及在主营业务中的应用,披露不准确。博拉网络称为客户提供各类大数据应用服务是基于其E2C平台展开,而该平台均依托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因此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均是依靠核心技术开展,核心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为100%。然而,博拉网络未充分披露其核心技术如何具体应用在各项业务特别是数字媒体投放、电商及其他业务中,亦未能准确区分和披露自有数据、第三方数据及公开数据在大数据应用服务中的具体使用情况,因此,“经营的各项服务(细分产品)均应用了大数据技术”依据不充分,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所产生收入的占比披露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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