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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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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继续开展“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需同时具备)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留学经历,一般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3、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4、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高新区,注册时间不早于2017年1月1日; 

5、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6、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7、已获得国家“千人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项目资助的不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2020年,本计划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重点资助先进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新材料、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清洁能源等领域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加大对西部和东北地区留学人员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贫困地址创业企业和积极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创业企业,优先支持在本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从事与新型冠状病毒免疫研究有关的企业。 

二、企业申报程序 

1、计划申报企业请于2020年3月23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包含附件)发送至jobxiefei@163.com进行初审;(涉密项目请按保密要求专门申报) 

2、初审合格企业请于2020年3月27日前将纸质资料报送至西安高新区锦业路69号瞪羚谷G座203室。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应按照《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见附件)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将书面材料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分别单独按顺序装订。 

附件材料包含下列内容: 

1、留学人员归国证明 

2、个人资质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护照、身份证复印件等) 

3、企业营业执照 

4、股权证明(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最新“股东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5、知识产权证明 

6、企业发展证明(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 

7、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认证及计划立项材料等) 

8、承诺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菲 

电 话:029-81882301 

邮 箱:jobxiefei@163.com 

地 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69号瞪羚谷G座203室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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