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市开放再出发大会要求,紧紧围绕“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高”,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解决苏州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支持涉农企业及有关单位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关键问题,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产品研发,鼓励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智慧农业等方面的技术创新与应用,现将2020年度苏州市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1.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单位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研发投入。每家申报单位资助经费为研发费用投入(加计扣除凭证)的20%,且不高于20万元。对研发费用投入累计低于10万元的单位不予支持。
2.农业新品种。每个品种资助经费5万元,且每家单位当年资助经费累计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对申报农业新品种后补助的对象可以为其他有关单位。
三、申报条件
申报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工程后补助的单位,必须是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单位;申报农业新品种的须2019年内自主选育获得江苏省级以上(含省级)品种权、审(鉴)定证书或备案,且未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助的农业新品种。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请到相关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加计扣除并提供相关凭证(税务盖章确认)。
2.请各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承诺书(网站下载盖章扫描上传)、提交项目报告及有关佐证材料(请在申报系统中申报项目的“附件信息”中下载)。纸质材料待后续根据需要另行通知报送。
3.本类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17:00。本计划指南代码为:220101
五、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禁弄虚作假。
2.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资信风险、承担能力及其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3. 市科技局将对拟资助研发后补助项目,按照一定比例组织现场抽查,对于材料不实的项目将取消资助资格,并对承担单位记录相应科技信用等第。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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