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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未成年用户禁止向网络主播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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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点科技 2020-11-24 09:05 抢发第一评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 “打赏” 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

该通知还提到,在用户每日或每月累计 “打赏” 达到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经短信验证等方式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消费,达到 “打赏” 每日或每月限额,应暂停相关用户的 “打赏” 功能。平台应对 “打赏” 设置延时到账期,如主播出现违法行为,平台应将 “打赏” 返还用户。

以及,平台不得采取鼓励用户非理性 “打赏” 的运营策略。对发现相关主播及其经纪代理通过传播低俗内容、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等手段,暗示、诱惑或者鼓励用户大额 “打赏”,或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 “打赏” 的,平台须对主播及其经纪代理进行处理,列入关注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通知还列出了针对网络秀场直播平台、电商直播平台的内容导向与分类管理、平台方责任、直播方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全文可点此跳转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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