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4日至今,包括广州、苏州在内的多个大城市密集推出户籍改革政策,放宽落户门槛。
苏州市近日发布《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提出,落实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区公共户落户政策,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户,也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落户,破除隐形门槛。创新户口迁移政策。实施省内特大城市苏州与南京在积分落户时,实现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
12月16日,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差别化市外迁入管理办法》的意见通告,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实施差别化入户政策,在实施范围内就业或创业,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将户籍迁入广州市,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内的行政区办理登记入户。
12月14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落户“零门槛”,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福州市落户,六县(市)、长乐区人员均可申请在五城区落户;凡具有福州市户籍的人员,其近亲属均可申请投靠落户。
在无锡,无锡市对《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进行了修改,全面取消江阴、宜兴行政区域内的落户限制,实行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指经过住建部门租赁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下同)或合法稳定就业为基础的户口迁移制度,为无锡市探索建立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积累经验。
14日,青岛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将进一步放宽放开外来人口落户限制,放宽学历、技能人才落户条件,在青岛具有居住性质产权住房(含已网签)即可办理落户,同时在城区取消积分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县域三市落户,并鼓励举家迁徙和亲属投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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