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观察报
因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即俗称的“老鼠仓”)而录刑5年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958.SH/03958.HK,下称东方证券)原首席投资官齐蕾,由于在狱中“成绩良好,劳动态度端正,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有悔改表现”,获得5个月的减刑。她的刑期将于2021年2月10日——即农历2020年腊月29日结束。这意味着,齐蕾今年可以回家过年。
2020年12月2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齐蕾减刑刑事裁定书,披露了上述信息。
东方证券的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显示:1971年5月22日出生的齐蕾,为上海人。曾任申银证券浦东分公司交易部职员,南方证券上海分公司投资理财部职员;后加入东方证券,持续升职至东方证券首席投资官,并兼任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齐蕾在东方证券时的同事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齐蕾具体负责的业务是东方证券自有资金的投资管理,与东方证券资管公司的业务无关。
2015年6月19日,东方证券发布公告称:“为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国斌先生关于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报告、齐蕾女士关于申请辞去公司首席投资官职务的报告,上述辞职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上述两人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016年7月,齐蕾案发。上海警方将她和她的丈夫乔卫平带走调查。
乔卫平,1964年2月22日出生,曾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000166.SZ)上海瞿溪路证券营业部的督导。
2017年4月13日,上海市二中院一审判决,齐蕾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60余万元。她后来在上海市女子监狱服刑。
她的丈夫乔卫平,则得以获得缓刑宽大,他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人民币497余万元。
具体承办此案的上海市二中院法官沈言,在2020年10月撰文介绍,此案的主要情节是:2009年2月至2015年4月,齐蕾在东方证券利用其负责东方证券自营的11001和11002资金账户管理和股票投资决策的职务便利,掌握了上述账户股票投资决策、股票名称、交易时点、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未公开信息,伙同丈夫乔卫平利用控制的证券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齐蕾管理的东方证券上述自营资金账户买卖“永新股份”“三爱富”“金地集团”等相同股票197只,成交金额累计达6.35亿余元,非法获利累计1657万余元。
沈言表示,“齐蕾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乔卫平系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一审宣判后,齐蕾、乔卫平没有上诉;公诉方检察院也没有抗诉。这一案例还成为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公布的“7件2017年以来人民法院审结的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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