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12月29日,财政部、工信部在官网公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主管预算单位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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