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星期五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12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猫)、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唯品会)三家企业因“双十一”期间开展自营业务不正当价格行为,均被处以50万元行政处罚。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公告显示,有消费者反映上述网购平台在“双十一”期间存在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问题,且据价格监测和有关投诉线索,确认属实。市场监管总局已分别向当事人下发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当事人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上缴罚款。处罚决定书落款日期均为12月24日。
目前,京东、天猫、唯品会三方已对该事件分别回复,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阿里、阅文、丰巢因收购其他公司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同样也被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处以50万元行政处罚。近日,蚂蚁集团暂缓上市,被金融监管部门联合约谈一事也闹得沸沸扬扬;美团也因取消支付宝一事曾遭反垄断诉讼。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反垄断监管逐渐加强,尤其是对这些大的互联网公司更是逐一“敲打”,为的是全面整治非法经营集中等社会垄断之风,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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