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溪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21年1月15日,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鸥玛软件”)回复了监管问询,内容涉及销售模式、营业收入、研发项目等多个方面。
据悉,鸥玛软件于2020年7月9日提交了创业板上市申请,拟发行股票不超过3836.00万股,募集资金5.76亿元,将用于无纸化考试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智能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等。
招股书显示,鸥玛软件成立于2005年2月,主营业务为考试与测评领域信息化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及服务,注册资本为1.1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鸥玛软件背靠山东大学。招股书显示,山东大学持有山大资本100%的股权,通过山大资本间接持有鸥玛软件41.08%的股份,为鸥玛软件的实控人。
(来源:鸥玛软件招股书)
此外,鸥玛软件的多数高管都有山东大学背景。例如,鸥玛软件董事长马磊、副董事长张立毅,曾就职于山东大学实验中心,董事、副总经理张华英,曾就职于山东大学电子应用技术研究所等。
鸥玛软件2020年上半年业绩出现断崖式下滑,净利润由盈转亏。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鸥玛软件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6亿元、1.69亿元、1.75亿元、0.1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692.82万元、6192.12万元、6977.86万元、-401.41万元。
鸥玛软件称,2020年上半年业绩下滑主要系疫情期间部分项目推迟所致。并表示,若未来宏观环境、产业相关政策、技术革新等方面出现不利影响,或因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导致其毛利率下降,将对其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其将存在经营业绩不能持续增长甚至下滑的风险。
招股书显示,鸥玛软件主要是通过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的方式获取客户。此外,其他企业存在将中标项目业务分包给鸥玛软件的行为。
针对业务分包行为,监管部门在问询函中要求鸥玛软件进一步说明其他企业中标将项目分包给鸥玛软件的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承包的具体情况,负责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定价的公允性。
鸥玛软件表示,其他企业中标将业务分包给鸥玛软件的行为实质属于合同签订方在获取业务后根据业务需求进行正常服务采购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外,鸥玛软件称,其具有承接项目的资质,鉴于项目合同已履行完毕,相关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对其影响较小,不会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违法违规风险,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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