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牧舟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3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信息显示,珠江人寿因存在项目子公司融资借款超过监管比例规定、保险资金违规用于缴纳项目竞拍保证金、关联方长期占用保险资金的问题,珠江人寿及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138万元。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经查,珠江人寿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项目子公司融资借款超过监管比例规定
2017年5月至9月,珠江人寿向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大同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益阳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崇州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平顶山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四个项目子公司100%的股权,并约定由珠江人寿向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四个项目预计投资总额分别为7.84亿元、8.59亿元、7.01亿元和8.82亿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项目实际融资借款金额合计分别为4.32亿元、4.48亿元、3.96亿元和4.27亿元,融资规模占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15%、52.16%、56.48%和48.37%。
二、保险资金违规用于缴纳项目竞拍保证金
2019年4月,珠江人寿向宁波安宸基金投资5亿元,用于开发广州新瑶投资有限公司的增城新围项目,约定用途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及工程建设款。实际过程中,珠江人寿投资金额5亿元经多次流转,扣除各流转银行账户原有余额后,仍有3.37亿元资金流入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用于新塘镇群星村经济联合社项目竞拍保证金。
珠江人寿进行上述投资过程中,未详细核查资金用途,未能有效防范和纠正资金用途与约定用途不一致情况。
三、关联方长期占用保险资金
截至2019年6月30日,珠江人寿涉及股东关联方的7个项目应收利息共计90笔,金额合计9.44亿元,其中10笔应收利息账龄达1年以上,金额合计1.13亿元。截至检查日,珠江人寿投资于宁波安昌基金、首泰仁基金的2笔项目投资资金合计18亿元,被股东关联方无偿占用超过2年。珠江人寿未针对此类资金占用问题建立相应的制度机制,未就投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归还事项与有关各方签订明确协议,也未就推动款项回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综上,珠江人寿合计被罚90万元,4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48万元。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2023-11-24 GPLP犀牛财经发布了 《股份制商业银行角逐“创新度”》的文章
2023-11-24 GPLP犀牛财经发布了 《央企长安为蔚来换电商业模式与企业经营投出“赞成票”》的文章
2023-11-16 GPLP犀牛财经发布了 《百模大战再次开启:国区争霸 手机安家》的文章
2023-11-09 GPLP犀牛财经发布了 《新能源浪潮下,吉利猛追比亚迪》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