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获悉,6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
《通知》提出,要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审批68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其余事项采取下放审批权限、精简条件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等优化审批服务的措施;
在自贸试验区增加试点直接取消审批14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40项,自贸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其他区域参照执行。
政策链接: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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