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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摘帽”却跌停 上半年净利预降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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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秋至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7月28日,加加食品(002650.SZ)终于“摘帽”,股票简称由“ST加加”变更为“加加食品”。

截至7月28日,加加食品收报6.68元/股,跌7.99%,盘中触及跌停。

加加食品在自查中发现存在为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卓越投资”)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的情形。违规对外担保本金金额合计为4.66亿元,占加加食品2019年净资产的19.94%,且加加食品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违规担保事宜。

根据相关规定,加加食品股票于2020年6月1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实控人违规担保上市公司不知情

值得注意的是,加加食品涉嫌违规担保,是由该公司实控人签字盖章,加加食品及该公司董事会却表示对此毫不知情。

2020年5月12日,加加食品发布公告称,2017年6月20日,卓越投资、浙银协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浙银协同”)、优选资本三方成立深圳景鑫投资中心(下称“景鑫投资”),并签署合伙协议。

同日,优选资本与加加食品实控人杨振、肖赛平、卓越投资签署《差额补足协议》,加加食品签署《公司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不可撤销)》(下称“责任书”),向优选资本承诺对其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优选资本实现全部债权的费用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协议签署后,优选资本向景鑫投资实缴投资2.78亿元。

然而,加加食品表示,经核查,加加食品及该公司董事会对签署责任书毫不知情,且上述事项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加加食品也未发现与上述事项有关的用印审批流程及用印记录。

就上述违规担保,2018年7月,加加食品因合同纠纷事宜被优选资本提起诉讼。2021年7月7日,加加食品发布公告显示,上述诉讼已终审判决,加加食品在此案中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此外,加加食品还涉其他民事诉讼。2021年5月25日,加加食品发布收到《民事上诉状》暨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公告,自然人陈烨铭因与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同时加加食品表示,因案现处于上诉受理期,诉讼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该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风险。

净利预降八成 控股股东多次成被执行人

加加食品多次陷入诉讼的同时,其利润也在下滑。

7月14日,加加食品发布业绩预告显示,2021年上半年预计实现净利润1500万-2200万元,预计同比降79.51%-86.03%。

据悉,加加食品于1996年成立,2012年1月6日上市,是登陆A股市场的“中国酱油第一股”,主要产品为酱油类、味精类、食醋类等。

上市9年,加加食品业绩发展较为平缓。据财报,2012-2020年,加加食品营业收入的区间范围是16.57亿元至20.73亿元,净利润的区间范围是1.33亿元至1.76亿元。

年报显示,2020年加加食品实现营业收入20.73亿元,净利润为1.76亿元。而同类竞品公司海天味业(603288.SH)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27.92亿元,实现净利润64.03亿元。加加食品业绩远低于海天味业。

此外,加加食品控股股东卓越投资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且实控人杨振多次被限制消费。

天眼查APP显示,2020年12月2日,卓越投资被列为被执行人,2021年5月2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上海东方压缩机厂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卓越投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卓越投资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卓越投资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振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021年3月4日,卓越投资被列为被执行人,2021年4月2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石河子东兴博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卓越投资民事一案,因卓越投资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卓越投资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振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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