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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文化企业100强认定条件及材料,补贴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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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申报 2021-08-04 17:21 抢发第一评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2021年深圳市文化企业100强认定和奖励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生产和经营的文化企业,“深圳文化企业100强”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主要以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 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的2021年深圳市文化企业100强认定条件及材料,希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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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深圳市文化企业100强认定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10 日18时。

2.初审结果发布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由申报系统反馈审核结果信息。

3.书面材料受理地点:通过初审的企业根据系统信息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按本指南第五项指引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深圳文化企业100强”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二)2021年深圳市文化企业100强认定时间条件

1.申报主体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研究活动的单位。申报主体应已在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注册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并经审核认定为文化产业经营单位(尚未注册认定的企业,请于8月5日18:00前提交企业基本信息,经我局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注册要求见《关于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切换和文化产业经营单位注册认定的通知》。

2.申报主体主营业务应属于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见附件1)确定的经营范围。

3.申报主体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4.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经营情况良好,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5.申报主体提交的增加值、营业收入、纳税金额等经营指标数据客观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6.申报主体按要求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报送统计数据。

7.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按时向市综合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奖励条件:

10.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主申报参与“深圳文化企业100强”认定,并入选“深圳文化企业100强”。

11.上年度(2020)企业增加值增速超过30%,纳税超过500万元。

(三)2021年深圳市文化企业100强认定材料

1.项目申报书:登录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点击“项目申报”,选择“网上申报”栏目中的“百强企业认定奖励”,在线填报申报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纸质文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3.企业近三年度(2018—2020)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

4.企业近三年度(2018—2020)纳税证明(盖公章)。

5.上年度(2020)向市综合统计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

6.以上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双面打印,编排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公章(骑缝章)。

(四)2021年深圳市文化企业100强认定流程

网上申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市统计局组织对企业综合审核排名——提交书面材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财务审计——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审议——社会公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达资金计划——拨付资助经费。

http://www.techchn.cn/Index/show/catid/14/id/3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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