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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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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比目镜(51bmj.cn)-企业科创数据立项查询-科技政策推送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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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大力开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储粮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对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与、自愿申报,于8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我局择优上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一、申报单位条件

(一)独立法人,已开展粮食储备业务五年以上,能够保障试点工作所需经费,具有接待相关单位参观交流的条件。

(二)粮库总仓容量符合《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建标172-2016)二类及以上要求,即总仓容量5万吨(含)以上。已经具备一定的绿色储粮标准化工作基础,有强烈意愿开展试点工作。

(三)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保护事故,未受到县级(含)以上相关部门的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

二、工作内容

(一)申报与评审。粮食储备企业经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集团)、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等单位推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和安全仓储与科技司组织评审,确定试点单位。

(二)实施与验收。试点单位在3年时间内通过绿色储粮标准化技术采用、设施设备改造,制修订绿色储粮标准,建立绿色储粮企业标准体系,探索绿色储粮标准化工作模式。优先支持试点单位承担粮食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和安全仓储与科技司组织专家对试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三)宣传与推广。试点单位通过推广绿色储粮标准、开展学习交流等多种方式,宣传绿色储粮标准化工作模式,带动更多企业开展绿色储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根据标准实施情况,持续完善绿色储粮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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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

张生:1862026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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