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阴阳合同”案调查结果公布!郑爽逃税被重罚!近期娱乐圈大换血,前有吴亦凡后有黄旭熙再有天天主持人钱峰,去年吃瓜吃到今年,之前的郑爽“阴阳合同”的偷逃税案件水落石出了!今天(2021年8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郑爽偷逃税”案件的处理结果。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坚决支持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郑爽偷逃税案件依法严肃进行处理,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各种偷逃税行为,坚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加强对高收入人群、高风险行业的税收监管,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影视行业税收秩序综合治理。针对当前影视行业个别从业人员偷逃税的新手法,税务部门将与广电、电影等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影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影视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完善跨部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持续提升精准监管能力,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严厉查处和曝光各类恶意偷逃税行为,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影视行业长期健康规范发展。
上海市税务部门依法对郑爽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并对外披露了对郑爽偷逃税案件的查处经过。
今年4月初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受理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的举报后,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导督办下,在各地税务机关配合协助下,针对郑爽利用“阴阳合同”涉嫌偷逃税问题开展全面深入检查。郑爽2019主演《倩女幽魂》偷税4302.7万元,其他演艺收入偷税224.26万元。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郑爽违反了三令五申严禁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要求,偷逃税主观故意明显,严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违反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税务部门依法予以从严处理。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郑爽在税务部门送达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时未提出异议,表示不复议不上诉,并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全部税款和滞纳金。税务部门正依法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另外本案举报人之一张恒,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也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并将依法另行处理。此外,相关企业存在涉嫌为郑爽拆分合同、隐瞒片酬提供方便,帮助郑爽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也已依法另行立案处理。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郑爽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该局将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和上海市税务局部署,针对当前影视行业个别从业人员偷逃税的新手法,持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严厉查处和曝光各类恶意偷逃税行为,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推动影视行业长期健康规范发展。
小琅提醒:逃税漏税无人幸免!前有刘晓庆,范冰冰,后有郑爽!作为高收入群体的明星,更该成为纳税的主力军,但现实中,在利益驱使下,却有不少人想尽各种办法,试图逃避纳税的责任。对金钱的追求是每个人的权利,而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刘晓庆偷税漏税达1458.3万元;林志玲首登台湾艺人补税榜,遭国税局要求补税及罚款共近千万元新台币;宋慧乔缩减申报收入未正常缴纳的税金高达25.57亿韩元……不管你是明星还是普通人,我们都有一个相同的身份:纳税人。因“郑爽”事件还产生了一个来表述金钱的量词“一爽”,源自郑爽一天收入就200多万!这是多少普通人民群众一辈子都可能挣不到的金额,高收入的明星一天就可以达到。高收入却不做守法公民,偏偏以身试法。
动辄千万收入的明星们更应该自觉纳税,接受公众的监督。名人的高收入以及纳税情况已经引起税务部门的重视,此次国家税务部门的税务稽查不是儿戏,是动真格的,不要因为一时的眼前利益,偷税漏税,到时候染上一辈子都无法抹去的污点,后悔可就晚了。
现在,娱乐圈的严查行动正在开展,娱乐圈正在正本肃清,相信娱乐圈浮躁的气氛会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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