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9月24日消息 日前,福建省人社厅、发改委等1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八条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创业创新优秀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福建表示,对高校毕业生在省内乡镇以下(含乡镇)创办创业主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场租、水、电、气等费用以及高校毕业生创业生活方面给予适当补贴。对获得国家级创业创新大赛前三名并在闽落地发展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创业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项目落地补贴。
此外,从创业融资、政府采购和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一定扶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按照小微企业标准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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