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
创头条企服版APP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技术市场统计与科技成果登记相关统计工作的通知

3804

关于做好2021年技术市场统计科技成果登记相关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科火字〔2021〕188 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科技成果登记管理部门:

  技术市场统计、科技成果登记统计和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是支撑技术市场运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火炬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备案的科技部门专项统计调查。为做好2021年度技术市场统计、科技成果登记统计和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工作,确保2021年度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支撑国家科技统计工作和新时期火炬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

  (一)技术市场统计、科技成果统计和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数据是衡量科技创新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发展情况的重要数据。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供支撑保障,坚持依法依规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

  (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开展统计工作,落实“放管服”要求,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科技成果和本辖区内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做到应登尽登、应统尽统。

  (三)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统计数据的自查工作,重点对技术合同中的涉税合同、大额合同和涉外合同进行核查,严格剔除非技术合同;对科技成果登记统计中的高额数据、异常数据进行核查;对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中的机构性质变更信息、技术性收入金额等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结合技术交易的特点和趋势,科技成果的产出质量,技术转移服务成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难点,加大统计分析的强度和深度,形成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报告,支撑技术市场运行和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监测,服务科学决策与战略研究。

  (五)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统计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登记机构和相关人员的管理,提高政策水平,遵守职业道德,杜绝出现违规登记、虚报数据、统计失实等现象,做好统计工作中的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监督评估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技术市场统计调查

  1.调查内容包括技术合同登记表和技术交易机构概况表,调查时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系统将自动统计汇总调查时期内登记的技术合同。

  2.技术市场统计调查使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http://210.12.174.1:8084/),或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http://www.chinatorch.gov.cn)热点直通车中的“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3.各省分系统上传数据前务必完成数据核查,确保合同数据准确无误,注册信息无遗漏,并于2022年1月5日前完成上传。上传后需主动与全国系统技术人员核对数据,配合补充修改数据问题。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将于2022年1月15日关闭,之后分系统数据将不能进行修改。

  4.各有关部门需将系统中“国家规定报表”打印成纸质报表,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月31日前寄至指定地址。

  (二)科技成果登记统计调查

  1.调查内容包括基础理论、软科学类科技成果表和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表。调查时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科技成果登记使用“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https://cgdj.tech110.net)或“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脱机版进行填报。

  3.各有关部门应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生成科技成果数据包和“全国科技成果统计汇总表”,于2022年1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gdj@tech110.cn。同时,将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全国科技成果统计汇总表”,连同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统计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寄至指定地址。

  (三)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调查

  1.调查内容为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报表。调查时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调查使用“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管理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或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http://www.chinatorch.gov.cn)热点直通车中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管理”,按系统提示进入“统计调查”模块按年度进行填报和提交。提交后需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应按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3.各有关单位需对本辖区国家技术转移机构上报数据进行在线审核,如发现问题数据需退回核实或修改,审核无误后提交科技部火炬中心,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0日。

  4.科技部火炬中心对上报数据进行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完成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调查全流程。

  5.各有关管理部门和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如有遗忘,可联系技术支持查询或重置。

  三、联系方式

  科技部火炬中心技术市场与成果转化处

  (一)技术市场统计调查

  业务咨询  周  航   010-88656335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科技部火炬中心

  技术支持  刘  珣   010-66112558

  (二)科技成果登记统计调查

  业务咨询  王博宇    010-88656338

  技术支持  吴翠翠/刘千祥   010-64413470/64444078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407

  (三)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调查

  业务咨询  郭  曼   010-88656336

  技术支持  杨  旭   010-88656315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1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 科技部火炬中心

单位介绍: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科技成果转化协作工作委员会是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分支机构,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主要从事区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国家项目技术及科技计划申报咨询(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环保部等)、组织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评价、省部级奖项申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辅导、特色小镇规划申报、田园综合体规划申报、研发平台搭建等相关业务,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充分利用自身在高新技术领域的背景、渠道、资源及专业能力,为地方政府和科技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近期培训计划:

2021年12月22日(网络直播)|“十四五”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与全过程管理专题培训班

2021年12月16-18日厦门、2022年1月12-14日海口|“十四五”国家科技项目资金申报与科研资金管理及科技成果转化专题培训班

2022年1月6-8日成都|“十四五”最新科技政策下科研项目申报、经费管理改革、综合绩效评价暨科技项目全过程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

2022年1月13-15日成都|“十四五”国家科技项目资金申报与经费使用管理及绩效评价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题培训班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项目申报政策消息及近期科技培训计划动态。)

微信公众号.jpg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您阅读这篇文章花了0
转发这篇文章只需要1秒钟
喜欢这篇 0
评论一下 0
企业服务推荐
科技成果评价
科技成果评价
¥50000.00/项
凯派尔知识产权全新业务全面上线
相关文章
评论
试试以这些内容开始评论吧
登录后发表评论
凯派尔知识产权全新业务全面上线
阿里云创新中心
×
#热门搜索#
精选双创服务
历史搜索 清空

Tel:18514777506

关注微信公众号

创头条企服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