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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冰墩墩”是否涉嫌侵权?界限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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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马商标网 2022-02-17 10:26 抢发第一评

北京冬奥会赛程过半,吉祥物“冰墩墩”凭借可爱的外形和寓意受到了大家的喜爱,一时间“一墩难求”。有不少网友为实现“冰墩墩”自由,发挥自己的创造力自制“冰墩墩”。自制“冰墩墩”是否涉嫌侵权?国家对“冰墩墩”“雪容融”等奥林匹克标志又采取了哪些保护措施呢?
首先,“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构成了著作权客体中的美术作品,因此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归属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组委会,作为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该作品。其次,“冰墩墩”“雪容融”作为一种标识,其文字或图形将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另外,“冰墩墩”“雪容融”的外观设计还将受到专利权法的保护。
针对网友发挥想象力自制“冰墩墩”“雪容融”、 不法商家为谋取不当利益恶意抢注商标,甚至生产、销售“冰墩墩”“雪容融”相关产品等行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冰墩墩”“雪容融”作为著作权法上的美术作品,其依然受到著作权法第24条关于“合理使用”的限制。因此,如果是基于个人欣赏的目的而使用“冰墩墩”“雪容融”作品,如制作橡皮泥玩偶、剪纸甚至堆雪人等行为,仅供个人欣赏和使用,则不属于侵害著作权的行为。如果一些不法商家为了商业目的使用,谋取不正当利益恶意抢注,甚至生产、销售含有“冰墩墩”“雪容融”标识的盗版玩偶等周边产品,毫无疑问将构成侵权。
此外,依据著作权法第24条,为了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冰墩墩”“雪容融”作品,通常并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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