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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开区企业研发投入增长专项奖励及申报条件介绍,补贴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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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申报 2022-03-03 20:05 抢发第一评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北京经开区企业研发投入增长专项奖励,根据《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3.0版)》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高精尖产业主阵地的若干意见》,对向税务部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且年度研发费用增长超过年度目标值的大中型重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高出部分的2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为300万元”。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北京经开区企业研发投入增长专项奖励及申报条件,希望有所帮助。图怪兽_0f32033a6b610b9facfe106923329df7_24871.jpg图怪兽_83e829743a161c7032b62c5290d100fd_18313.png

(一)北京经开区企业研发投入增长专项奖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高精尖产业主阵地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对向税务部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且年度研发费用增长超过年度目标值的大中型重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高出部分的2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为300万元”。

1.给予企业2021年1-11月研发费用投入(企业自筹资金)同比增长超过20%后,超出部分的20%资金奖励。

2.计算公式为:(2021年1-11月研发费用-2020年1-11月研发费用*120%)*20%。

3.单家企业全年获得研发费用补贴金额合计不超过300万元。各企业补贴金额最低10万元(含),低于10万元不予补贴;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舍去不足万元部分。

(二)北京经开区企业研发投入增长专项奖励申报条件

1.申报时间

自2022年3月2日上午10:00—2022年3月14日下午24:00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申报详情

详见《2021年度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研发投入增长专项奖励办事指南》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

3.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在开发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入统;

(3)实际生产、经营、研发活动在开发区;

(4)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汽车和新能源智能汽车、生物技术和大健康、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产业等开发区重点产业;

(5)由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定的2021年度大中型重点企业和市级、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年1-11月研发费用投入(企业自筹资金)同比增长超过20%,且2020、2021年占企业营收比例不低于3%;

(6)积极配合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签署入区协议的积极履行协议条款;

(7)企业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在财政、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记录;

(8)未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企业。

(三)北京经开区企业研发投入增长专项奖励申报材料

1.研发投入增长奖励专项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企业创新合作需求征集表,下载模板填写,word电子版上传;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2020年1-11月及2021年1-11月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20、2021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加盖公章,(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彩色扫描上传;

8.2020、2021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表,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9.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开户证明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10.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申报主体于2022年3月14日24:00前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经开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初审: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正材料,申报主体按时、按要求补正材料。

(3)审核: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4)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材料补正要求。

(5)部门协查:科技创新局将拟发放奖励企业的名单和拟兑现奖励资金向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发函进行协查。

(6)现场审计:科技创新局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对拟兑现奖励企业进行现场审计。

(7)公示:对符合奖励政策的企业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上发布公示。

(8)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审计局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http://www.techchn.cn/Index/show/catid/14/id/3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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