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财税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政策》提出,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政策》从支持提质增效、打造“专精特新”企业、鼓励科技创新、推进减税降费、加强融资支持等10个方面,提出50条财税政策。
为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政策》提出,采用“基础+增量”的补助方式,对建立研发预算制度、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根据其上年度研发费用及增量情况,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为支持创建(重组入列)国家级创新平台,《政策》明确,对新创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并根据其研发投入、实施一流项目等情况统筹给予1000万元的持续支持。
同时,将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最高限额由300万元提高至最高500万元。
此外,在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方面,河南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单位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对促成技术在省内转移转化的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按其上年度促成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2%不超过100万元的奖补。
延伸阅读: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财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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