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什么政策,对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点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是“一企一策”给予帮助,如财政专项资金、税收优惠、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扶持、融资增信等。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带来的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什么政策及补贴措施,希望有所帮助。
(一)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什么政策
1.企业认定奖励。
对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签约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园区培育奖励。
对成功从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引入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落户的提质增效试点产业园区运营主体,一次性单个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聚集1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产业园区授予“专精特新园区”牌匾,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降低融资成本。
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家、省和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计划产生的费用,分阶段按照50%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企业上限300万元。对国家、省和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对贷款产生的担保费予以补助,单个企业上限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加强数字化提升。
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300万元。实施中小企业强企增效工程,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优先在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中遴选不少于60家试点企业,重点从企业生产流程、质量管理、等方面提出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提升内生增长动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用地用房支持。
将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用地需求优先纳入供地计划,专门针对“专精特新”企业需求规划切分并供应一批中小地块,鼓励实施“带方案”出让,推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出让土地、分割转让产业用房时,产值和税收标准可调低不超过30%。工业物业产权分割转让给“专精特新”企业时可不受须为业主企业产业链合作伙伴的限制。政府建设的“产业保障房”优先租赁给“专精特新”企业。优先支持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紧缺急需人才申请人才公寓、从业人员申请共有产权住房。“专精特新”企业员工租赁已享受广州市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奖补资金的租赁住房的,获得奖补资金的业主给予一定额度的租金减免。(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交通出行支持。
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和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允许单个企业每年2辆企业为所有人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免除“开四停四”限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
7.弘扬企业家精神。
在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人民团体领导机构成员人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主要负责人,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8.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广州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体系。各区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调动政府部门、服务机构、相关企业多方协同落实行动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加大资金支持。加大市级资金支持力度,市财政每年新增安排1亿元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区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支持开展针对“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的政策辅导、人才培训、政企沟通等专项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强化典型宣传。协调市属媒体配合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资源,加强典型案例推广,重点宣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创新精神和突出贡献,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广州市专精特新补贴措施
抓好企业培育。建立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和高成长企业培育库,市区联动分级培育。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国内外并购、重组和战略合作,在全球布局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支持高成长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开展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等多种形式的产业合作,发展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形成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细分领域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对高端装备龙头和高成长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用地用房需求,优先在所在辖区解决,所在辖区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市层面统筹安排。引导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合作并支持大企业做强做优,打造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新格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各相关区政府配合)
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从广州市以外迁入本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申请本扶持的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从广州市以外迁入本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营业执照的变更日期在本办法有效期内。
2.企业在申请本扶持期间应在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内。(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工信部组织对入选满3年的企业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的企业将予以撤销)
3.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纳入广州市“两高四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本办法有效期内达到多个扶持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扶持。
4.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上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20亿元且同比增长4%以上的,工业总产值2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6%以上的,工业总产值5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8%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每增长2000万元可获得1万元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工业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给予100万元奖励。企业工业总产值每增长2亿元可获得1个人才奖励名额,每家企业最多可获得不超过10个人才奖励名额。产业人才奖励由企业自行确定奖励名单,按其个人对经济发展贡献的30%予以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奖励金额合计不超过企业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的30%。
http://www.techchn.cn/Index/show/catid/14/id/3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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