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鳗快报》文/高伟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盛锂电”)的首发可谓一波三折,3月7日提交注册,3月16日却又被中国证监会问询。《电鳗快报》经调查研究发现,公司此次IPO招股书除了证监会问询的问题外,还存在其他很多疑点。
对于本网发去的求证函,华盛锂电一直未能回复。是不想回复,不能回复还是不敢回复?
实际控制人认定遭质疑
3月16日,证监会官网公布华盛锂电科创板IPO注册环节问询问题。证监会就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收入、2020年以来海运形势下,公司外销情况等问题对华盛锂电进行问询。
其中,证监会请华盛锂电说明金农联系、敦行系控制的公司是否与公司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两系最近三年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两系及其控制的公司与公司是否存在交易或往来;说明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表决权委托前,认定沈锦良、沈鸣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依据是否充分,公司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等情况。
《电鳗快报》注意到,招股书显示,沈锦良、沈鸣父子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华盛锂电34%的股份。截至招股书签发日,华盛锂电共有39名股东,且各股东之间关系错综复杂。沈锦良、沈鸣、华赢二号、华赢三号、李伟锋、袁洋、林刚、沈刚、袁玄、张先林、张雪梅为一致行动关系。此外,沈鸣、沈刚为沈锦良儿子,张雪梅为沈锦良配偶,袁玄为张雪梅儿子,袁洋为张雪梅孙子,沈银良为沈锦良兄弟,沈强为沈锦良堂侄,张先林为张雪梅外甥女婿,朱解元为张雪梅妹妹的配偶 。
沈鸣为华赢二号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华赢二号 62.1762%的份额;李伟锋、张先林为华赢二号的有限合伙人,分别持有华赢二号7.7720%、3.8860%的份额。
沈锦良为华赢三号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华赢三号 46.729%的份额;林刚为华赢三号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华赢三号14.0187%的份额。
除了以上股东关系较为复杂外,华盛锂电的董事会组成也令人生疑。该公司现任的董事会由9名人员组成中,而其中 7名董事均由沈锦良、沈鸣提名产生,家族控股特征明显。
由此可见,沈锦良、沈鸣父子通过一致行动人以及通过提名董事会成员牢牢控制着华盛锂电,而且从各股东以及董事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华盛锂电的家族企业特征明显。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作为一家家族企业特征明显的上市公司,如果华盛锂电的实际控制人利用其绝对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资本支出、人员任免、发展战略等施加影响,将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性。
科创属性屡遭问询
《电鳗快报》还发现,作为一家拟登陆科创板的公司,华盛锂电科创属性却屡遭问询。
招股书显示,华盛锂电主要产品碳酸亚乙烯酯(VC)和氟代碳酸乙烯酯(FEC)是锂电池电解液的重要原材料。该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中“新材料领域”中的“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锂离子电池电解液被列入“3.3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3.3.6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但在首轮问询中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重点关注到,华盛锂电的主要产品无法直接对应其中的重点产品和服务。
华盛锂电被要求说明,产品直接对应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等国家科技创新战略中重点产品或服务情况,是否属于相关政策文件中重点产品的上游产品,并进一步说明是否符合《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首轮问询回复中,华盛锂电指出《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的重点任务“突破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新材料”提出新材料保障水平提升工程,其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材料要求提升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富锂锰基材料和硅碳复合负极材料安全性、性能一致性与循环寿命,开展高容量储氢材料、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及防护材料研究,实现先进电池材料合理配套。该公司的主要产品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对于提升镍钴锰酸锂等正极材料和硅碳复合负极材料安全性、性能一致性与循环寿命具有重要作用,但相关回复内容却以定性描述为主。
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要求华盛锂电结合衡量镍钴锰酸锂等正极材料和硅碳复合负极材料安全性、性能一致性与循环寿命的关键性能指标数据,定量分析公司主要产品提升镍钴锰酸锂等正极材料和硅碳复合负极材料安全性、性能一致性与循环寿命的具体效果,进一步论证公司产品发挥的重要作用。
多次因环保问题遭处罚
华盛锂电的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具有易燃、有毒等化学性质,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环保以及安全生产应是该公司重要的关注点。
《电鳗快报》关注到,华盛锂电在报告期内屡次因环保问题遭到处罚。招股书显示,2017年11月15日,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在对泰兴华盛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70合成车间1号、2号废气净化装置排放口采样的样本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超过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标准限值。2018年2月26日,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18]705号),对公司子公司泰兴华盛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并责令公司限制生产一个月,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018年5月20日,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在对泰兴华盛进行现场检查时调阅固液焚烧炉运行记录发现,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6日和2018年5月18日固液焚烧炉二燃室的出口炉温未达到环评要求,不符合固废焚烧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所需的条件。2018年6月14日,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18]2-67号),对公司子公司泰兴华盛不正常运行固废焚烧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并立即恢复固废焚烧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正常运行。
此外,2021年7月19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一则预警通知显示2021年7月15日19时左右,华盛锂电固废库发生自燃,造成部分设备设施烧毁,未造成人员伤亡。
报告期内多次因环保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华盛锂电在环保方面的意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技术替代风险较大
《电鳗快报》经研发还发现,随着行业的发展以及技术的迭代,新型技术路径如氢燃料电池、固态锂电池等可能对现有的液态锂离子电池产生冲击。若未来锂离子电池的性能、技术指标和经济性被其他技术路线的动力电池超越,锂离子电池的市场份额可能被挤占甚至替代。锂电池的技术发展路线也可能发生变化,固态电解质可能会逐渐替代传统的有机液态电解液,从而导致对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市场需求下降。
目前,电解液中添加剂的质量占比一般在 2%-10%,成本占比约 10%-30%。主流添加剂 VC 的添 加比例在 1%-3%左右,且在磷酸铁锂配方中占比会更高;FEC 添加比例在 2%-10% 左右,如出现三元电池技术路线大幅替代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路线市场份额,则可能导致该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减少。
虽然,招股书中指出,华盛锂电还关注长效安全固态锂电池材料的发展,着重于固态电池的电解质材料的设计与开发,以及相关的电极 材料稳定性和传导性等材料的设计与开发,用于满足下一代长寿命高输出动力型固态锂电池材料的市场需求。如硫化物固态电解质的研究开发,高导电性聚合物 的研究开发等,将为该公司在下一代固态锂电池关键材料的研制及产业化等领域取得技术制高点,并积累相关产业化技术经验。
科创板上市委在华盛锂电的会后落实事项中要求华盛锂电结合各主要动力电池厂商和汽车厂商公开披露的信息,分析氢燃料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替代液态锂离子电池的前景,说明在液态锂离子电池可能被替代的背景下,该公司现有主要产品的市场空间是否将被大幅压缩,并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电鳗快报》将继续跟踪报道华盛锂电的IPO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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