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近日,山西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选定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4所省属高校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
具体而言,《行动方案》明确要激发科研人员内生动力。通过建立选定高校试点单位,进一步鼓励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以高校与企业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为契机,探索推动建立校企合作深度融合协同机制。
另外《行动方案》还提出,要强化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例如加强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培育和,持续推动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引导激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设立技术转移专职机构。同时,建立省、市、县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并推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三权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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