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近日联合发文,对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根据这份《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22年,新疆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对于无食堂的预算单位,需在系统中标注“无食堂”,其预留份额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预留工会会费,通过工会组织在“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
在货源组织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严格农副产品产地认定,将政策支持范围聚焦在自治区32个脱贫县,通过预留份额、搭建平台等方式促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脱贫地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建立“832平台”供应商审核推荐机制,积极推荐自治区32个脱贫县产业带动能力强、增收效果好的农副产品供应商入驻“832平台”,优先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经营主体以及使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取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认证的供应商中推荐,被推荐企业及时与“832平台”对接,做好入驻工作。对已入驻“832平台”的供应商重新核查,保留产品产地、增收效果符合要求供应商的平台销售资格。要依据供应商产量核定上架产品供应量,督促供应商按照平台要求进行产品包装和标识,并加强自控自检,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平台在售产品开展质量安全检测,推动实现“832平台”农副产品带证销售和质量可追溯。
《实施意见》还强调,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填报的预留比例,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832平台”开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活动。各级预算单位应当统筹考虑合同签订、供货、验收、资金支付等采购环节因素影响,采取措施尽早实施采购活动。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签订合同并支付货款,不得拖欠。未完成支付或者通过“832平台”以外其他渠道采购的,不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鼓励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线上支付结算。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实施年度考核。
(新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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