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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研发后补助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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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兽企业是指在注册后、具有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估值超过10亿美元(以企业最后一轮融资时估值为依据)的企业。鉴于许多人对独角兽企业并没有非常熟悉,今天智多星就带大家了解一下独角兽培育企业研发后补助资助是什么吧。

 

一、资助对象

纳入2021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库,并且目前注册地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企业。

 

二、资助申请

(一)网络填报

资助申请采用网络填报,请各申报企业使用项目申报时的填报账号操作,登陆苏州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在线完成以下操作步骤:进入“工作台”→点击“后补助申请评估”模块→点击页面右侧“进入”字样→点击“新增申请评估”→填写相关指标→以附件形式提交研发后补助资金申请表、企业研发创新绩效报告和企业2021年度研发费用审计报告。网络填报时间为7月7日-8月5日。请各申请单位慎重提交,一经审核不再退回。

 

(二)提交纸质材料

资助申请书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订顺序为:

1.研发后补助资金申请表(系统上传);

2.企业研发创新绩效报告(系统上传);

3.企业2021年度研发费用审计报告(系统上传)。

 

三、评估及资助

市科技局将对完成资助申请的企业进行信用审查,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通过评估的企业纳入资助范围,根据年度资金预算,给予企业研发后补助资助。研发后补助经费实行上下联动支持,市、区按3:7;市、县级市按1:9落实支持经费。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作为责任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资金使用管理做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2.对于已入库符合申请研发后补助资助条件的企业,如不申请须作不申请说明,单位盖章后报送当地科技主管部门。

3.各市、区科技局要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意识,对辖区内已入库企业通知到位,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严格把关,出具审核意见。

4.各市、区科技局负责材料统一报送,于8月12日17:00前将辖区内企业申请材料集中报送至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号市双创中心2楼科技服务中心高新技术科(节假日不受理)。

5.由于申报系统原因,各主管部门尽可能提前组织企业完成有关填报和材料提交,切勿集中在最后时间匆忙填报和提交,系统一经关闭不再接受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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