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出让合同约定:出让地块中涉及的河道防洪堤工程由土地竞得者代建,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返还860万元给土地竞得者,作为该防洪堤建设工程的包干建设投资。请问该防洪堤建设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属于。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该防洪堤工程建设资金由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划出860万元,交由土地竞得者代建。本项目本质上属于政府投资项目,且达到了相应规模标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防洪堤建设项目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22年第2期,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问题请联系删除,我方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分享,不构成任何建议及观点。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平台不承担不当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而产生纠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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