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知局促〔2022〕26号
各区知识产权局,市院士中心,各有关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为做好奖项的申报推荐工作,现由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负责项目征集、评审、推荐等工作,并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国际运营(上海)平台具体承办。
一、推荐要求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规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可推荐项目参评中国专利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自荐项目参评中国专利奖。院士、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推荐或自荐参评的项目,须经我局审核和公示后,一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相关单位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进行广泛动员、认真筛选,切实提高推荐项目质量,用足用好推荐名额;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要突出应用导向,重点推荐专利权利稳定、专利实施经济效益显著、社会效应明显的高质量专利。
二、材料要求
拟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参评的单位,应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院士、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推荐或自荐参评的项目,除上述项目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交院士推荐意见书(需同专业领域两名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推荐函(纸件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三、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院士推荐意见书、推荐单位推荐函的电子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邮件标题请注明推荐单位;院士推荐意见书和推荐单位推荐函纸件以快递形式报送。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逾期视为放弃。
四、其他事项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可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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