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今天(28日)发布公告,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
根据公告,高新技术企业在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另外,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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