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方案》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和政策协同为保障,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引导各类科技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
《方案》提出5项试点任务,其中提到,对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等并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科研院所共12家,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共9家。
开展试点的地方共6个,其中包括,上海市、四川省、深圳市等。地方政府要围绕本地区科技创新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并指导本地区优势科研单位、新型研发机构深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大胆创新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发挥政策集成效应,推动人才、项目、基地、资金一体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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