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部门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资金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2号)
《2021年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资金(人工智能)申报指南》
三、扶持政策
1、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单个项目的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00 万元。
2、项目执行期为两年,立项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资助资金。项目经费由企业先行投入,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四、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1月15日
五、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承担项目建设能力的企业。
六、征集范围
专题1:支持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增强现实等通用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支持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等硬件产品的研发,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工智能操作系统和软件框架的研发;支持机器人减速器传动精度、伺服电机控制算法及快速响应性等核心零部件技术提升,支持机器人本体、智能感知、智能操控等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机器人在工业、医疗等领域的研发应用。
专题2:支持“AI+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支持数字孪生、模拟仿真、机器学习、边缘计算等智能技术在工业场景的研发应用;支持服务型制造,以提高生产运营效率和示范应用为目标,支持在工业设计、个性化定制、供应链管理、检测维修等环节的技术研发应用。
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七、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须由新区企业牵头,联合1-2家高校、科研院所、相关功能性平台共同申报。项目承担方需要有较强的项目研究基础、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合作单位为上海市高校、科研院所、相关功能平台,在合作项目相关技术领域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合作协议应是2021年10月15日后签署的协议。
2、申报单位于同一年度在社会领域数字化转型专项与本专项项目中只能选择一个申报。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申报企业承担本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再予以支持。已经获得国家、上海市和区级其他财政资金资助项目不得申报本专项。
3、产学研合作方项目牵头人人原则上只能合作申报一个产学研项目。同一合作方牵头人承担本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再予以支持。
八、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方案;
3、合作协议书;
4、视项目情况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已获知识产权、资质证明、前2年年度审计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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