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信整理完整内容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列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 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 无严重失信行为,自愿承诺认真遵守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各项规定。若有涉及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目前已全部主动撤回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或已申诉成功。
(二)资格条件
1.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
2. 近三届中国专利奖或省专利奖获奖单位。
3.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0件(含)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资格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二、申请程序
(一)自愿申请。申请人填写《广东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请表》,于11月28日前向所在地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按照各市局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市局审核。申请人所在地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其研发情况和创新能力,于12月10日前填写《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见附件2)报送省局,并将获得推荐的企事业单位申请表(PDF盖章 扫 描 版 ) 汇 总 发 送 至 省 局 知 识 产 权 促 进 处 邮 箱(gdsjj_ipcj_1@gd.gov.cn)。
(三)省局复核。省局对各市局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后,汇总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情况,确定我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
三、激励机制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纳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单位将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二)对确属单位专利战略布局需要而被误判为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视情提供申诉便利化服务。
四、管理和退出机制
(一)各市局负责对本地区纳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单位进行指导帮助和日常监管。
(二)被确认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或有其他违反规范专利申请有关规定的,或申报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移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并依法依规处置。
(三)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有需要调整的,由市局提出建议并报送省局。省局经复核后,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被移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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