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正在申报,3月3日截止!深科信整理项目重点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连续工作的时间达到12个月以上,申报时仍在深圳工作。
2.金融机构、创业投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申报人2021年度核算工资薪金所得额在7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他申报人2021年度核算工资薪金所得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3.申报人在申报时未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等同类人才奖补政策。
(二)申报人申报时在具备申报资质的单位担任以下职务之一。
1.企业副总经理级别以上的公司高管。
2.金融机构中经监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职的高管。
3.独资或合伙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合伙人。
4.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内设一级部门主要负责人。
5.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担任一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以上在研重大纵向课题负责人(课题要求:自然科学领域获国家、省或市科技部门科技计划立项资助10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领域获国家、省或市社会科学研究部门立项资助20万元以上;“纵向”指获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立项;“在研”指申报时课题正在政策执行期,但不包括因项目未按期完成或失败而导致未结题的情况,以及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延期情况)
6.企业自主申报人员。获得自主申报名额的企业可在自主申报名额内申报在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鼓励企业利用自主申报名额为四十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申报。
(三)本年度内证书仍有效的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及获得原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金资助的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不受工作单位及职务限制。
二、近5年,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一)不依法纳税。
(二)有不良诚信记录。
(三)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五)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三、发放奖励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根据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联席委员会审定的奖励方案,将奖励金划入获奖人个人账户。
2023-11-28 深科信发布了 《8部门联合发布: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文章
2023-11-16 深科信发布了 《2023年第二批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高端医疗器械领域)》的文章
2023-11-16 深科信发布了 《2023年第二批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生物医药领域)》的文章
2023-11-16 深科信发布了 《2023年第二批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新能源领域)》的文章
2023-11-16 深科信发布了 《2023年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扶持计划(高端展会)》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