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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3年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社会领域数字化转型专项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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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社会领域数字化转型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7号),制定本项目申报通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第一条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承担项目建设能力的企业。
第二条征集范围
支持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研发和产品化;支持区块链、大模型算法、AR/VR/MR、全息影像技术、人形机器人和机器人通用技术模块、数据可信流通技术等方面的技术研发。
第三条申报要求
1、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资料提供者必须为所提供资料的合法、合规及客观真实性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资料提供者承担所有相关责任(违规者失信信息将依法依规纳入浦东新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3、申报单位获本专项和产学研专项(人工智能)资助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当年度不予支持。已经获得国家、上海市和区级其他财政资金资助项目不得申报本专项。
4、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4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资助金额原则上支持软件开发,不支持硬件设备。
5、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立项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资助资金。项目经费由企业先行投入,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6、企业应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登陆浦东新区财政投入专项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社会领域数字化转型专项申报表》,相关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
3、项目申报不递交纸质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并经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项目申请表(须含水印)并加盖公章,上传PDF扫描件。
(二)相关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前2年年度审计报告(此项请合并扫描在1个PDF文件上传)、已获知识产权、资质证明等。
(三)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16:30
政策来源:上海浦东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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