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财政扶持实施办法》(浦财规〔2022〕2号)要求,支持担保机构服务浦东中小微企业发展,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现就开展2023年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风险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对获得担保资质的担保企业为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单户被担保企业当年累计担保贷款500万元(含)以下,按当年担保额的1%给予风险补偿;2.单户被担保企业当年累计担保贷款500至2000万元,按当年担保额的0.5%给予风险补偿;3.两户及两户以上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为同一人的,按所有被担保企业的担保额合并计算当年担保额;4.为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按担保额增加0.5%的风险补偿(具有自主品牌的企业,是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驰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的企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是指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者1项著作权登记的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企业。5.中小微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且符合浦东新区“十四五”产业导向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能力,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1.担保业务风险补贴申请表和业务明细表(需同时提供Excel格式电子文档);2.融资担保机构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4.新区被担保中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担保合同及银行放款凭证复印件;5.对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需进行标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7月11日—2023年8月4日。按项目申报材料目录顺序要求准备有关材料,装订好后提交一份书面材料(含电子版)。地址: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合欢路2号)二楼区综合窗口,联系电话:68542222-82137。
来源: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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