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年度工作安排,“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和“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等3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申报项目答辩评审工作将于2023年9月19日-9月26日开展,现将答辩评审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文件精神,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有管理流程和制度规范,本次答辩评审将合并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和预算评审,增设经费合议环节。
2. 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各专项将依据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设立若干评审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正式申报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其中评审专家按照国家科技计划关于项目评审专家选取和使用的统一要求,从国家科技专家库中产生。
3.本次答辩评审将采取网络视频方式进行。除教育部和中科院在京单位在教育部和中科院设立的视频答辩会议室进行外,各申报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分别安排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设立的视频答辩会议室进行。
4.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5. 我中心将提前告知教育部、中科院及相关省市视频答辩会议室主管部门各重点专项具体项目评审信息。请项目申报团队提前与答辩评审组织方联系确认答辩安排,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答辩评审要求
1.项目答辩主要包括三个环节,分别为评审专家核对答辩人身份、主陈述人汇报项目主要情况、评审专家提问答辩等。
2.一般项目评审时长为45分钟(汇报15分钟,质询答辩30分钟),青年项目为30分钟(汇报15分钟,质询答辩15分钟)。答辩人应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委提问。规定时间截止后,视频评审系统将自动切入下一项目。
3.主陈述人原则上须为项目负责人,因故无法参加的,可委托项目组其它成员代替,并需出具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证明,于9月17日18:00前将签字盖章件递交至专项管理办公室,或发送邮件至专项办邮箱(邮箱附后),邮件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参与答辩的应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或项目骨干,原则上不超过3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答辩场所。
4.项目汇报采取PPT方式,报告重点为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究团队优势、组织管理措施、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以及项目预算安排等方面内容。
5.答辩人员应按答辩安排时间提前1小时抵达确定的视频答辩会议室,主动服从答辩会议室主管部门指挥,按要求做好报告准备工作。如项目答辩人员未能按照安排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不再另行安排答辩。因意外情况出现视频评审系统无法连接等情形时,将根据应急处理机制在当日其它空闲时段另行安排答辩评审。
三、评审纪律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等文件要求,自觉遵守各项评审纪律规定,认真落实诚信承诺和主动报告制度,严禁“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对各类影响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专项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及邮箱:
“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010-68104778,wangxy@htrdc.com
“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010-68104475,Luojq@htrdc.com
“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010-68104778,yangb@htrdc.com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3年度视频答辩评审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联系信息表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2023年09月14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申报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兹定于2023年9月24-26日召开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视频答辩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项目范围
“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申报项目通过正式申报形式审查且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的项目。
二、评审工作安排
1. 根据本批次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邀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 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 本次答辩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地点见邮件通知。
4. 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三、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于答辩前2日扫描并发送至:stzx@acca21.org.cn,并电话告知我中心。
2. 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建议每个项目的答辩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 常规项目答辩评审汇报时间为15分钟,专家质询30分钟,共45分钟。青年科学家项目汇报10分钟,专家质询20分钟,共3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4.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请各项目负责人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文件名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
5. 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依规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马浩,010-58884862
特此通知。
附件: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视频评审联络信息表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5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9月25-26日召开项目(第二批)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项目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 根据本年度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聘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 本次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 本次答辩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由邮件通知。
4. 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并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并盖章,最迟于答辩前2天将扫描件发送至:zrzhggaq@acca21.org.cn。
2. 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建议每个项目的答辩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 常规项目答辩时间为45分钟,其中申报人汇报15分钟,质询问答30分钟;青年科学家项目答辩时间为30分钟,其中申报人汇报10分钟,质询问答2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出规定时间,将自动切换至下一个项目答辩。
4.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请各项目负责人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文件名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
5. 评审遵从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方式:010-58884827/4826,zrzhggaq@acca21.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视频评审联络信息表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4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申报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9月25-26日召开专项指南部分青年科学家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项目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项目范围
“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通过正式申报形式审查的部分青年科学家项目(指南方向7.5、19.1及19.2)。
二、评审工作安排
1. 根据本批次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在科技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 本次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项目预算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 本次答辩采取多场景评审的方式进行,登录网址:expert.most.gov.cn/spps/p。答辩前将统一组织测试。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将通过邮件/电话通知。
4. 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三、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并于答辩前2天将扫描件发送至zrzhggaq@acca21.org.cn。
2. 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 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30分钟,其中,项目申报人汇报10分钟,质询问答2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4. 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做好答辩系统测试,确保摄像头、麦克风等正常使用。多场景视频评审会议系统常见问题详见https://service.most.gov.cn/wdtz/20230912/5374.html。
5. 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方式:010-58884827/4826,zrzhggaq@acca21.org.cn。特此通知。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4日
来源:科技部
单位介绍: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科技成果转化协作工作委员会是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分支机构,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主要从事区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咨询(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环保部等)、组织科技成果评价、项目战略研讨、专家考察调研、研发平台搭建、开展科技政策培训、企业内训等相关业务,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充分利用自身在高新技术领域的背景、渠道、资源及专业能力,为地方政府和科技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近期培训计划:
10月25-27日武汉|‘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暨科技项目申报与经费使用管理、结题审计、综合绩效评价改革专题培训班
10月25-28日深圳 |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及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结题审计、综合绩效评价专题培训班
11月1-4日上海|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成果评价与知识产权运营专题培训班
如有相关需求可联系: 王主任 电话:13426056628(同微信)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项目申报政策消息及近期科技培训计划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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