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文子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6月9日,小米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小米”)和张某的民事判决书被公布在微信公众号“网络法实务圈”上,小米将获张某赔偿款3万元。
判决书显示,2020年8月11日,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两台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并在2020年8月17日,用京东账号“jd-983687474”发布两条评论。评论中张某写道:“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已使用7天,期间死机7-8次,手机存在发热、卡顿,充电速度虽然快但是耗电大、续航糟糕等问题。”
2021年3月3日,小米状告张某一案获受理。小米称,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在2020年8月1日上架京东平台,张某的评价属于恶意虚假评价,因评论被多次转发已侵害小米名誉;据此,小米要求张某删除评论,在京东平台、法制日报连续刊登30日致歉声明,同时赔偿100万元。
经审理,法院表示,张某对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评价缺乏事实依据,属于违法行为。此外,法院认定张某的评价侵害小米名誉权,因其评价被微博博主、微信用户进行转发传播,一定程度降低小米社会评价。因此法院判决张某向小米道歉,并赔偿相关费用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6月10日,京东平台小米京东自营旗舰店商品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下共有评论5000+,其中差评80+、中评40+。
来源:京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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