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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申请“米家”商标被驳回两次,跟知识产权局打官司又败诉,还能继续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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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媒体 App 2021-10-11 20:30 抢发第一评

近年来,小米在市场上越发凶猛,除了手机之外,智能家居领域也备受欢迎,甚至很多小米用户都是被家居类产品吸引而来,小米也为自家的产品命名为“米家”,英文logo为“mijia。”

不过,小米申请“米家 mijia”商标却被两次驳回。

10月8日,小米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判决书显示,小米公司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14236号行政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查明后认为,诉争商标“米家mijia”与引证商标均含有“米家”,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相近,诉争商标整体未形成明显区别于引证商标的其他含义及特征,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小米公司的相关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最终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均由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今日,小米公关部总经理王化表示:商标还是商标,很正常的商业注册和保护机制,不过今天那个是 9 类的而已,小米还有“家”,谢谢牵挂。

小米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

根据小米的官方资料,米家(MIJIA)品牌成立于2016年3月29日,专门承载小米智能家居供应链产品,其凭借优价优质的特性深受”米粉“青睐。近年来,米家逐渐在市场上站稳脚跟,但其商标成为让人头疼的问题。

小米的“米家 MIJIA”商标是在2018年1月10日才申请注册的,而在小米申请之前,已经有多家公司使用了“米家”中文商标。例如:

2011年10月,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联安”)申请注册了“MIKA米家”商标;

2015年1月,江苏好太太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MIJIA 米家 米家天下”商标;

2015年12月,深圳市米家互动网络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米家互动”商标。

一审判决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米家mijia”商标与部分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标识。且“米家mijia”与引证商标使用在同一种类似商品上,公众容易产生混淆。因此,驳回了小米科技的诉讼请求。

2020年9月,小米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MIKA 米家”“米家互动”等均为小米在此次诉讼中提供的引证商标。小米请求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然而,终审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0月8日,小米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最终判决结果如文章开头所述,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曾因商标侵权赔偿310余万元

实际上,此次败诉并不是“米家 mijia”商标第一次败诉。

除了“米家 mijia”外,小米与“米家”商标亦纠纷已久。早在2019年,小米通讯、小米科技就曾因涉嫌“米家”商标侵权,被杭州联安起诉。

杭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被控侵权商品与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相同或类似,被控侵权“米家”标识与“MIKA米家”注册商标标识构成近似,可能让消费者误认为联安公司的商品来源于小米,即产生反向混淆。因此判决小米通讯公司的侵权成立。

虽然小米方面称,杭州联安所拥有商标是“MIKA米家”,我们所拥有使用的是“MIJIA”、“米家”及相关组合。但小米提出上诉后,2020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拒绝了小米的诉求,要求小米通讯、小米科技立即停止侵害杭州联安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联安安防经济损失310.38万元。

有趣的是,终审判决公布前,2020年6月米家微博账号更名为“小米智能生活”,目前又更名为“小米智能生态”。

但小米相关小程序及部分商品,仍然被称为“米家”。

(钛媒体App编辑武枫叶综合自澎湃新闻、红星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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