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目镜(51bmj.cn)-企业科创数据立项查询-科技政策推送查询
受理部门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申报时间:2022年4月1日前
申报条件
供给侧专利培育与转化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专利管理能力强。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重视专利转化工作,设置知识产权(专利)运营专职机构或部门,知识产权专兼职人员5人以上,其中至少1人具有知识产权师中级以上职称或专利代理师资格。
2.专利创造产出高。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近两年年均专利授权量超过100件或者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50件,或有效专利总量超过300件。
3.专利转化基础好。近两年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实施专利超过15件或者成交额超过1000万元。
重点产业专利运营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三年内未发生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申报单位如是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其成员单位应全部符合本项条件。
2.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和行业协会应具有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利)管理运营的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有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机制和专利转化实施工作基础。
3.近两年年均专利授权量超过200件或者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100件,或有效专利量超过400件。申报单位如是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本项条件下,其成员单位专利情况可累计统计。
4.设有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基础,近两年有10个以上重点产业专利转化成功案例。
专利交易运营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知识产权(专利)交易和运营服务工作基础,有完备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作规范和流程,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和数据管理制度。
2.具备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团队,专职专利运营服务人员30人以上,其中具备专利代理师、中级以上知识产权师、技术经纪人等相关资格人数至少10人。
3.拥有专利技术供需信息发布平台,具备提供专利技术信息推送、专利信息检索、大数据分析、专利价值评估等技术条件、工作基础和服务能力。
4.具备为本市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等专业服务的成功经验。近两年促成专利转化运营的成功案例原则上不少于10项。
5.在项目遴选、开展供需对接、项目路演等方面具有组织经验和团队支撑,拥有开展专利转化对接的专家、平台、企业资源。
6.拥有支撑专利投融资和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产品和能力。
知识产权集聚区专利运营环境支撑项目申报指南
1.申报主体应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设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置专业的工作人员,拥有规范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区内入驻企业总数不少于70家,其中80%以上为中小微企业,对于具有特色模式和成长性较好的申报主体可适当放宽数量规模限制。
3.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资源整合能力,集成内部科技创新资源,与相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或行业组织合作紧密,具有开展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基础。
4.近三年区内企业未发生知识产权恶意侵权案件。
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专利受让方或被许可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登记簿记载的地址为北京市的中小微企业,且转让后为第一专利权人;专利权转移或许可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或备案合格)。
2.企业具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
3.以实现产业化为目的开展产学研合作或企业之间创新合作,在2021年向非关联关系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能证明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和以专利技术产业化为交易目的的除外)通过受让或专利许可等方式购买专利技术。转化专利的出让方、许可方单位以第一专利权人记。
4.技术合同涉及专利技术产权清晰,无进行中的被控侵权或无效案件。
5.申报单位应建立专利转化工作台账,切实做好合同、票据等材料管理,有真实完整保存的相关文件和票据。
企业专利质押融资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
2.企业专利质押融资项目发生了担保、评估等融资费用,且专利质押融资按期还款完毕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之前。
商业银行专利质押贷款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提供专利质押贷款登记金额超过3亿元或质押登记项目数超过20项。
2.获贷企业须为注册在北京市的企业。
3.根据自身情况设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不良率上限,最近三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不良率不得超过自身设定的上限。
支持力度
供给侧专利培育与转化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预算和绩效目标,经评审择优立项,给予每家单位不超过30万元经费支持。
重点产业专利运营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预算和绩效目标,经评审择优立项,给予每家单位不超过100万元经费支持。
专利交易运营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预算和绩效目标,经评审择优立项,给予每家单位不超过200万元经费支持。
知识产权集聚区专利运营环境支撑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预算和绩效目标,经评审择优立项,给予每家单位不超过30万元经费支持。
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项目申报指南
对本市中小微企业以转化实施为目的,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获取专利技术,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的,按不超过专利转让、许可合同实付专利技术交易金额的4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此项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企业专利质押融资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且按时还款完毕,对企业承担的担保、评估等融资服务费用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融资服务费用的40%且不超过其实际贷款金额的2%,单个企业年度此项补贴不超过20万元。结合预算,经审核确定支持金额。
商业银行专利质押贷款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商业银行开展专利质押贷款工作。对于年专利质押登记金额超过3亿元或年质押登记项目数超过20项的,按照质押金额的0.1%给予奖励,可用于开展专利质押业务推广、专利价值评估、专利质押风控、知识产权融资产品设计开发等工作,单个机构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材料
供给侧专利培育与转化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1.项目申报书(含承诺书及附件1-6);
2.2021年已转化专利的证明材料(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转让登记或许可备案的记录,专利转让或许可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单等);
3.其他证明本单位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4.高校下属的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公司、科技园管理公司等单位开展专利转化有关工作的,应由所属高校提供有关下属单位的情况说明。(不接受高校下属单位单独申报)
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纸件的印刷装订、盖章、提交方式等要求详见申报通知正文。
重点产业专利运营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1.项目申报书(含承诺书及附件1-2);
2.2021年已转化专利的证明材料(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转让登记或许可备案的记录,专利转让或许可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单等);
3.其他证明本单位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纸件的印刷装订、盖章、提交方式等要求详见申报通知正文。
专利交易运营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1.项目申报书(含承诺书及附件1-3);
2.2021年已服务促成转化专利的证明材料(对应附件1清单,提供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转让登记或许可备案的记录,专利转化服务合同,收入发票、银行转账单等);
3.运营专利转化服务单位的证明材料(对应附件2清单,提供专利转化服务合同等);
4.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技术经纪人等资格复印件;
5.其他证明本单位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纸件的印刷装订、盖章、提交方式等要求详见申报通知正文。
知识产权集聚区专利运营环境支撑项目申报指南
1.项目申报书(含承诺书及附件1-3);
2.2021年促成专利转化清单;
3.专利技术需求清单;
4.其他证明园区(集聚区)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纸件的印刷装订、盖章、提交方式等要求详见申报通知正文。
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项目申报指南
1.项目申报书(含承诺书及附表1);
2.2021年完成受让或接受许可专利的合同;
3.上述专利合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4.支付上述专利技术合同费用的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转账记录、发票等);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人员、经费、措施、成效、特色等,不超过1500字)。
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纸件的印刷装订、盖章、提交方式等要求详见申报通知正文。
企业专利质押融资项目申报指南
1.项目申报书;
2.用于质押的专利授权证书(申报企业需为专利权人)、质权设立登记备案证明文件(如专利登记簿副本等);
3.与银行或担保机构签订的贷款相关合同,如:借款合同、专利质押合同、其他抵押合同等;
4.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利占比证明,并明确担保物中专利占比;
5.与担保、评估等机构签订的担保、反担保、评估合同;
6.放贷证明、还贷证明、利息单据,担保、评估费用相关发票、汇款单等相关单据;
7.与贷款相关的补充合同(协议)、信用担保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材料;
8.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人员、经费、措施、成效、特色等,不超过1500字)。
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纸件的印刷装订、盖章、提交方式等要求详见申报通知正文。
商业银行专利质押贷款项目申报指南
1.项目申报书(含承诺书);
2.为企业提供专利质押贷款的相关合同及放款凭证;
3.专利质权设立登记备案证明文件(如专利登记簿副本等);
4.专利质押融资产品实施情况报告(产品特色、服务团队、经费投入、工作措施、成效经验等)。
上述材料电子版和纸件的印刷装订、盖章、提交方式等要求详见申报通知正文。
项目来源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专利转化实施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张先生:18620264250(微信同号)
对比目镜平台感兴趣吗?一起加入我们吧,政策合伙人!
政策尽知 红利尽享
政策推送 实时通知
政策解读 应有尽有
企业荣誉 一目了然
2023-09-05 广州达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了 《关于中山市第三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公示》的文章
2023-09-05 广州达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了 《【比目镜带你看政策】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022年创新创业活动扶持)资助 》的文章
2023-09-05 广州达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了 《【比目镜带你看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兑现申报指南 》的文章
2023-09-05 广州达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了 《【东莞市】产业空间增效激发招商引资活力专项资金 》的文章
2023-09-05 广州达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了 《【比目镜带你看政策】中山市创新标杆企业认定》的文章